近日,江蘇省連云港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召開警示教育大會,通報了該局重點文物保護研究所原所長高某違規(guī)公款旅游等問題,以身邊事教育警示身邊人。
對高某的查處源于一封舉報信。不久前,連云港市紀委監(jiān)委收到一封反映高某公款旅游問題的舉報信。隨即,調(diào)查人員找到該市重點文物保護研究所班子成員了解相關情況。
“我是黨支部書記,但高某很多事情都回避我,開班子會不是研究事情,而是宣布決定”“雖說我是分管財務的副所長,其實就是個擺設”……班子成員雖然沒有印證高某公款旅游,但談話疑點較多,調(diào)查人員啟動初核,一邊找高某談話,一邊調(diào)取該單位記賬憑證。
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高某利用文保所分兩批到廈門開展學習交流的機會,安排全員公款游玩鼓浪嶼等景點,而高某攜帶多名親屬同往,游玩福州動物園等景點,對大家聲稱自費旅游,但產(chǎn)生的3.98萬元費用則由公款支出。
當調(diào)查人員再次找黨支部書記孫某和分管財務副所長駱某談話詢問是否知道這樣做是違紀時,他們說前期人員批次、行程安排高某都定好了,只是通知他們一聲,而且大家聽說出去學習交流都挺高興的,也不好說什么了。駱某還道出了財務一直由高某簽字審核的實情。
“有些事情,黨支部書記有不同意見我也不好強推,所以就不能讓他參與過多。財務是實權(quán),還是抓在自己手里更方便。全員參加公款旅游了,誰還能說什么……”高某在接受調(diào)查時坦言。
隨著調(diào)查的深入,高某決策“一言堂”的問題也浮出水面。近3年文保所共計199.04萬元的勘探工程,不經(jīng)班子集體研究,不按政府采購和內(nèi)部議標等要求,均由高某個人決定勘探公司。
目前,高某因違反政治紀律、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等受到黨內(nèi)嚴重警告處分,降低退休待遇。其他人員也受到了相應處理。
針對此案中暴露出的問題,該市紀委監(jiān)委向主管單位提出強化對下屬單位“一把手”管理和定期輪崗的建議,向市重點文物保護研究所制發(fā)紀律檢查建議書,從抓好黨風廉政教育、加強紀法教育學習、強化單位內(nèi)控機制等方面推動建章立制,從源頭上從嚴規(guī)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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